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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東國際假面舞節

社會福利服務

居住在韓國之外國人也與韓國國民一樣,依據《國民年金法》、《國民健康保險法》、《雇傭保險法》、《產業意外事故保險法》 等社會保障相關法令規定,皆可獲得社會基本保障權。

國民年金制度

國民年金指進行收入活動時,交納一定金額的保險費積存後,在因年老、殘疾或死亡等原因而停止收入活動時,向本人或遺屬支付年金,以保障長期收入,由政府依據保險原理指定的社會保險的一種。

国民年金
  • 國民年金的投保:外國人適用內容
    • 在韓國居住的18~60歲的國民均應加入國民年金制度。但外國人應依據互惠原則,可按國家投保或不投保。

      何謂國民年金的互惠原則?指對於相應於韓國國民年金的年金來說,只有在該外國人的本國法適用韓國國民時,該外國人方適用國民年金的原則。

  • 投保類型
    • 外國人經營企業或在企業從事勞工工作時,將成為企業投保人;但另外有收入時將成為地區投保人;非企業投保人和非地區投保人若有意投保,將成為任意投保人。
  • 年金種類
    • 養老年金、殘疾年金、遺屬年金、一次性返還金、死亡一次性撫恤金
  • 投保方法及步骤
    • 國民年金投保相關事宜詳見“國民年金公團網站 (http://www.nps.or.kr) 的年金資訊”。

國民健康保險

國民健康保險制度是國民出現疾病、受傷等健康問題,或分娩、死亡時可獲得診療費優惠的制度。

National Pension System
  • 國民健康保險的投保:外國人適用內容
    • 在韓國居住的所有國民(可依據其它法規接受醫療保護的部分情況除外)均應參加國民健康保險。
    • 外國人若非非法滯留者、外國人未登記者、被強制驅逐出境者,將成為國民健康保險適用投保人或被撫養人。
    • 但可成為地區投保人對象僅限具備以下滯留資格者,且不屬於單位投保人,在國內居住3個月以上者(含因留學、就業等原因確定居住3個月以上的情況),進行國民健康保險投保申請。

      文化藝術(D-1)、留學(D-2)、產業研修(D-3)、普通研修(D-4)、採訪(D-5)、宗教(D-6)、常駐(D-7)、企業投資(D-8)、貿易經營(D-9)、教授(E-1)、會話指導(E-2)、研究(E-3)、技術指導(E-4)、專門職業(E-5)、藝術演出(E-6)、特定活動(E-7)、研修就業(E-8)、非專業就業(E-9)、內港船員(E-10)、訪問同居(F-1)、居住(F-2)、陪同(F-3)、海外僑胞(F-4)、永久居住(F-5)、觀光就業(H-1)、訪問就業(H-2)

  • 投保類型
    • 外國人經營企業或從事勞工工作或被雇用為公務員、教職員工時,則為單位投保人;本人無報酬或收入時,則為配偶的被撫養人;非單位投保人或配偶非單位投保人時,則為地區投保人。
  • 投保方法及步驟
    • 身為配偶的被撫養人參加國民健康保險時,其配偶向國民健康保險公團提交所需材料即可。
    • 單位投保人將在工作單位自動投保,地區投保人在居住地管轄國民健康保險公團直接申請投保即可。
  • 投保人優惠
    • 診察或治療費用低廉。
    • 可獲得體檢優惠。但體檢隨年齡的不同而有所差異。
    • 國民健康保險投保相關事宜詳見“國民健康保險公團 網站 http://www.nhic.or.kr

      諮詢電話: ☎1577-1000, 英文諮詢電話 : ☎02-390-2000

雇傭保險

雇傭保險是透過雇用穩定、職業能力開發專案等,預防失業、促進雇用及開發和提高勞工的職業能力,在勞工失業時支付生活所需的津貼,可保障勞工的生活穩定和促進求職活動的社會保障保險。

  • 保險金的種類及內容
    • [雇傭保險法] 規定了雇傭保險專案的內容,包括雇用穩定、職業能力開發項目和失業津貼、母性保護津貼。
  • 投保方法及步驟

產業意外事故保險

產業意外事故賠償制度是由國家所設立,對勞工的工作意外事故進行賠償的保險制度。原則上適用於所有雇用勞工的企業。

  • 產業意外事故保險的投保
    • 產業意外事故保險適用於被國內所有專案或企業(考慮危險率、規模及地點等的部分專案或企業除外)雇用的外國人。
  • 投保人和受益人
    • 雇用參加產業意外事故保險的勞工的企業。產業意外事故保險的保險金受益人為工作中發生意外事故的勞工。
  • 工作中意外事故的範圍
    • 根據[產業意外事故保險法] 之規定,投保勞工因工作原因導致受傷、患病、身體殘疾或死亡之情況時,得以獲得賠償。

      諮詢處:勞動福利公團 ☎1588-0075

國民基本生活保障

國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指由國家向經濟困難者提供生活費、居住費、教育費、醫療費等以保障最低生活水準的制度。

原則上,外國人無法成為國民基本生活保障對象。但符合一定條件(撫養韓國國籍的未成年子女、收入為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以下等)時,可獲得國民基本生活津貼。

最低生活費指國民為了保持健康的文化生活而所需的最低額度費用。當家庭的總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標準時,可獲得其不足金額之援助。

  • 外國人(已登記外國人) 適用內容
    • 與韓國國民結婚,屬於以下各項之一者
      • 本人或韓國國籍的配偶懷孕者
      • 撫養韓國國籍的未成年子女(包括繼父子、繼母子關係和雙親子關係)者
      • 與配偶韓國國籍的直系親屬共同生活或居住者
    • 與韓國國民配偶離婚或配偶死亡,撫養韓國國籍未成年子女者或身懷已死亡配偶的孩子者
  • 國民基本生活津貼申請步驟
    • 申領人及其親屬、其他關係人可向居住地管轄市長、郡守、區政府區長申請申領人的國民基本生活津貼。